丈夫告诉自己是朋友的孩子托自己照顾,孩子快七岁了才知道是丈夫与“小三”的孩子,张女士一怒与丈夫离婚,并起诉与丈夫同居生女的吴某,要求吴某支付近七年来抚养孩子的费用共计15万元。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据原告张女士称,张女士与丈夫胡某是1977年结婚,两人的孩子已经34岁。2004年12月丈夫胡某抱回一个没有满月的女孩,说是在怀柔某影视基地工作的演员朋友的孩子,拜托张女士夫妇照顾。后来张女士一直抚养孩子直至2011年9月,因为孩子上学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胡某才承认2004年与吴某在外同居,于2004年12月份生下了小女儿。张女士一怒与丈夫在2012年离婚。现起诉孩子的生母吴某,要求其支付孩子近七年来的各项费用共计15万元。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