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院文化 -> 法官文苑

写在母亲节前夕

  发布时间:2016-05-06 14:48:38


    一年一度的节日---母亲节快要到了。做儿女的便可借此机会,孝敬一下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可为母亲做上一顿可口的饭菜,也可以给母亲送上一束康乃馨,还可以为母亲买上一套可体的服装……。我想,此举母亲不仅能够笑纳,并会高兴的不亦乐乎。其实,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今生今世恐怕都难以还清。

    俗话讲:“养儿方知父母恩”。这话千真万确。母亲经过了十月怀胎,才把我们带到这个娑婆世界,几乎把所有的精力(爱)用在了抚养子女上。省吃俭用供我们吃穿,教我们说话,从我们刚懂事起就教我们如何做人。每日三餐,一年三百六十天,就算养到二十岁,也得要做两万多顿饭菜。反过来,我们又为父母做过几顿?此外,还得供我们上学念书,从小学一直供到再不能往上念为止,再后来直到帮儿女立业成家。而当我们结婚生子后,还要把孩子交给老人照看。所以,当儿女的成家之后,如果没跟老人住在一起,平时尽量常回家看看,多陪陪老人,多关心其饮食起居,或者常给老人打个电话,唠唠家常。使父母能够老有所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开开心心安度晚年。

    俗话说的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倘若家庭是一棵大树,老人就是树根。根扎得越深,树才能枝繁叶茂。双亲健在是晚辈的福气。孰不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母(或父)亲健在的就应好好孝顺,母(或父)亲已过世的,那就事诸母(父)如事母(父)吧。

    最后,请允许我向天下的母亲道一声:妈妈您辛苦啦。预祝节日快乐,幸福安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