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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拐卖朝鲜妇女至黑河 被判6年罚5万

发布时间:2015-11-17 09:56:25


    辽宁农民王某以介绍婚姻为名,将一名朝鲜国籍妇女房某从外地骗至我市爱辉区罕达汽镇,欲将其嫁给当地村民,并索要5万元钱财。房某逃脱报警,王某落网。9月21日,爱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今年2月3日,朝鲜国籍妇女被害人房某逃避边防检查,从朝鲜两江省惠山市徒步横穿鸭绿江进入中国境内吉林省长白县,欲在中国务工。

    当日,王某某(另案处理)在长白县接到房某后将其带至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码头村的家中。王某某与其哥哥被告人王某商议,欲以给房某介绍婚姻对象为由,以人民币50000元的价格将房某贩卖,并由王某负责联系购买者,后王某让其朋友爱辉区罕达气镇居民刘某帮忙为房某联系介绍婚姻事宜。

    3月13日,王某兄弟二人将房某从家中带出,乘车于3月15日将房某带至我市爱辉区罕达气镇裸河村,刘某将王某等三人带至该村村民石某家中。王某在未征得房某同意的情况下,让石某帮忙给房某介绍婚姻对象,并称如果介绍成功要给房某“娘家”人民币50000元。

    后房某发现被骗,其通过刘某某(朝鲜国籍,另案处理)向王某转达其欲离开罕达气镇的意愿未果后,于3月19日趁机离开石某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20日,王某在罕达气镇被公安机关抓获。据悉,被告人王某今年46岁,小学三年级文化,是一名农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出卖为目的,违背妇女意志,贩卖、中转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依法做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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