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名能办铁案、清正廉洁、维护正义的基层法官,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省十大廉洁法官、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法官、首届“感动黑河十大女性人物”、全市优秀审判员及省、市、区三级“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一次。她用十八年的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她就是爱辉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蓝晓娜。
十八年来,蓝晓娜主审和参与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300余件,没有一起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没有一起发生投诉、上访和缠诉。2010年4月,蓝晓娜审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原告是哈尔滨市一家企业,被告是黑河当地一个体户,被告拖欠原告货款7万多元拒不给付。案子刚分到她手中,说情的人就到了,蓝姐长蓝姐短的,显得很亲热,说到底就是不想给原告钱。经过审理后,蓝晓娜依法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她说:“没办法,法官的职业只给我一条路,那就是公平、公正!”
蓝晓娜为人淳朴,不图名利,坚决做到不接受任何当事人送的礼物和宴请,在家中不接待任何当事人和办事人员,恪守公平公正,坚持廉洁办案。2010年5月,蓝晓娜审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原告钱某组织了十几个农民工来黑河,为某公司的工程输出劳务,劳务费为42万元。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劳务费,钱某诉至法院。在办案过程中,蓝晓娜发现该公司投资项目出现问题,致使资金周转不灵,账户上只有几千元,她到被告处,跟经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谈农民工的艰辛。该公司表示,可以用旧车辆抵劳务费。为能够让钱某尽快拿到现款,她又多次到该公司做工作。最终,被告想方设法筹集了20万元现金,剩下的作出了还款计划。拿到钱后,钱某当即拿出一万元表示感谢,被她当场拒绝。
蓝晓娜深知民事案件无小事,时刻告诫自己要认认真真地审理好每起案件,踏踏实实地解决好每起纠纷,彻彻底底地化解每起积怨。2010年5月,蓝晓娜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男方是部队离休干部,已80多岁,女方小他近20岁,双方均是再婚,共同生活十多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20万元补偿。第一次庭审后,女方打听到蓝晓娜的爱人曾是军人,认为她会偏袒原告,便谎称外出看病,不到庭调解,还给她打电话说:“如果官司输了,就上北京告你,告你们法院!”蓝晓娜暗下决心:“不管费多大的劲,多跑多少路,也要把‘理’解清楚、把‘法’说明白,一定要化解两人的恩怨。”她多次找原告的儿子,说服其一起做原告的工作,又多次耐心地劝解被告,赢得被告的信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她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