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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迷途羔羊找到回家的路——记爱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2-09-27 16:49:15



     爱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少年审判工作之路。三年来,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7件,挽救失足青少年57名,到目前为止,无一重新犯罪。刑庭先后被省高院、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称号、省市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被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原本以为我会成为被社会遗弃的对象,但因为有了你们的帮助,我又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宠儿……”2011年7月,曾犯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人刘涛(化名)如愿考上了一所本科院校,他激动地给刑庭的法官们发来这样一条短信。2010年3月,刘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看着刘涛绝望的眼神,刑庭庭长刘爱民没有就此放下这个案子,他一次次地在学校和刘涛家之间奔波,与学校制订帮教计划,帮助其恢复学籍;与家长谈心,让他们不要遗弃这个孩子。与此同时,只要一有空,刘爱民都会带庭里的同事们去学校看望他,帮助他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渐渐地,刘涛的自信心重塑起来了,两年后,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大学。

    三年来,像刘涛这样接受法院与学校“手牵手”帮教计划的未成年缓刑犯已有8人。对一些初犯、偶犯,主审法官们都会联合学校、家庭共同制订帮教矫正方案,定期回访,了解帮教情况,促使其尽快回归社会。

    “谢谢法官叔叔,没想到都这么长时间了,你们还这么关心我,我一定会记住你们的教诲,用自己的劳动获取财富,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缓刑的张林(化名)从外地打工回家过年,看到上门回访的法官们,激动地说道。自2010年开始,刑庭对每个未成年犯建立了回访帮教档案,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坚持每年进行不定期回访,不仅给他们送去各种日用品,还送他们一些有用的书籍,鼓励他们多学习,长本领,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犯坚持书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和关注他们的改造情况,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今天的法制教育课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以后我一定会吸取他们的教训,努力读书,好好做人。”爱辉镇中学的学生们在听完刑庭法官为他们上的法制教育课后纷纷感慨。两年来,像这样的“流动课堂”深入辖区各个中小学。通过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放映法制教育专题片、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法律普及、法制教育和青少年维权工作扩展到校园,极大地提高了孩子们的法律知识学习热情。与此同时,为扩大教育效果,我院刑庭先后在世纪广场、中央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关爱、维权、保护、教育”为主题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近20次。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特别是失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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