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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两促进、两提高”正风肃纪确保司法廉洁

  发布时间:2014-06-19 15:36:10


    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爱辉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群众观念,注重办案社会效果。该院要求法官改坐堂办案为下堂办案,深入基层,到群众中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力求调解、和解、化解民间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考虑司法目的和社会效果,把维护群众利益与推进审判工作结合起来,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群众观点大讨论、“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体验活动拓宽司法作风建设,教育干警要用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强化司法为民,提高便民服务效率。该院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庭、人民法庭设置服务窗口、导诉员,公示各类诉讼须知、案件诉讼程序图、诉讼费交纳标准等。在辖区内各个乡镇设立司法服务点,定期到服务点巡回办案,减轻群众诉累。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的对接互动,合力化解矛盾。聘请司法联络员,简单案件就地解决,及时有效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开公正。该院以规范司法行为来促进司法作风建设,要求全体干警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六条禁令”、“八项规定”,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精品案件战略。建立宣传栏、电子公告屏、法院网站等载体,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庭审网络直播、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多形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促公正、透明保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高监督效果,保证司法清正廉洁。该院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定《爱辉区法院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若干规定》等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查纠“庸懒散”现象,要求全院干警严格“五个严禁”规定、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提高办案效率,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审判、执行行为,遵守司法礼仪,注重文明司法,努力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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