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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辉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02 14:21:21


  按照市委和区委的总体部署,根据区委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从2014年3月到7月底,在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章立制、抓好整改,努力形成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使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领导带头的基本原则,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更加”要求,把三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目标任务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化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在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努力解决“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问题,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着力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水平,提升司法公信,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考评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干部队伍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巡查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进一步强化落实意识,切实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加强审判执行等工作结合好,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三、方法步骤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整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认认真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组织学习。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培训班、上党课和个人自学等形式,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和市委规定的教育实践活动教材。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撰写学习体会。把学习活动抓实抓好,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宗旨意识。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孟建柱同志、周强院长有关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二是扎实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深刻认识法院干警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就是司法为民,最核心的职业道德就是公正廉洁司法,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操守,增强抵御诱惑的道德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温法官誓词等活动,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三是认真开展各项纪律教育。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生命线》、《四风之害》、《在回归中前行》、《廉政准则》等教育片,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干警时刻保持警醒,严格约束自己。干部坚持以满足群众所想、所盼、所需为目标,增强宗旨观念,转变工作方式,主动自觉地服务群众。

  3、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个别访谈、法院内部局域网等形式,结合法制宣传、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工作,依托“法官五进”活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群众路线和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地进行梳理。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及时送督导组。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走进基层、贴近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广泛的收集上来,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深入查找问题。坚持对照“四面镜子”,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通过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看宗旨意识是否淡化、看纪律规定是否严格遵守、看群众利益需求是否得到维护。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剖析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原因,通过案件质量查找问题。要立足岗位查,从职责履行得怎样、手中权力用得怎样,查找“四风”问题。从吃、住、行等日常生活环节查找“四风”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检查。

  2、搞好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是班子成员的科级以下人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认真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交主管领导或上级党组织掌握。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到“四个写清楚”,即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写清楚;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具体事例写清楚;把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写清楚;把整改措施写清楚。要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上级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科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并报区委督导组审阅把关。

  3、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会前谈心、自我剖析、会上批评三个关键步骤。各党支部也要认真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做到“四必谈”,即班子集体的问题必谈,自身的问题及整改的打算必谈,对方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比谈,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必谈。在此基础上,召开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派员到会指导。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要分别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监督、指导,保证组织生活会的高质量。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制定整改方案。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广大党员要围绕整改落实方案,积极建言献策。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经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注重上下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把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狠抓专项整治。要坚持聚焦“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要紧贴法院实际,立足审判职能,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

  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把人民群众摆在心中最高位置。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坚决克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衙门作风,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文明、高效的诉讼服务。从严管理队伍,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顺利行使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

  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要加强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办案、网上立案等举措,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加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信息化建设,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着力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坚守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准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的职责和权限,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扫除司法腐败现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的空间。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3、完善体制机制。要着眼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于院机关在作风建设、联系群众、队伍建设、司法公开、案件管理、“三公”消费、公务用车等方面的机制制度,要重新进行登记、梳理、评估,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改完善;存在制度漏洞,要抓紧补上。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执行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教育实践活动由院党组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组织推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院领导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要积极参加分管部门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找准自身和分管部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活动要求,切合实际的改进措施和目标。各党支部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漏一人。

  组  长:姜喜范

  副组长:孟庆祯

  成  员:宁  辉 于炳成 张立新  于 祥  刘爱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孟庆祯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指导、综合、宣传三个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搞好统筹兼顾。在活动过程中,既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又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各部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市区委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努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全面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审判工作要讯》、法院网,广泛宣传中央精神、党委要求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编发简报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反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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