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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8 09:34:21


各庭科室(队):

  根据《中共黑河市爱辉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切实抓好我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爱辉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姜喜范

  副组长:孟庆祯

  成  员:宁  辉  于炳成  张立新  于  祥  刘爱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孟庆祯

  副主任:付  伟

  成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负责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下设3个职能组

  1、指导组:

  组  长:付  伟

  成  员:姜忠洋

  职  责:主要负责抓好活动各项学习、组织安排、方案制定、制定指导意见、指导检查活动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情况,协调各职能组工作,联络协调区委督导组工作。

  2、综合组:

  组  长:范海妮

  成  员:姜白雪

  职  责:主要负责活动中领导讲话、调研分析报告,分析检查报告、活动总结报告等起草工作,同时负责活动保障、会议安排等工作。

  3、宣传组:

  组  长:冷  岩

  成  员:邱  实

  职  责:主要负责活动的经验总结、典型选树、信息简报、宣传报导、表彰先进等工作。

        

    

    

    

    

    

                             爱辉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三月七日

责任编辑:范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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