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被执行人宗浩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张某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徐志平
身份证号:2326011965****202X
执行案号:(2025)黑1102执81号
判决标的额:69,818.00元
悬赏期限:2026年7月17日至2027年7月16日
悬赏条件及金额: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促使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申请人张某承诺给予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的奖励,并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线索提供电话:0456-829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