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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爱辉区法院“府院联动”助被执行人自主卖房解困局

  发布时间:2026-07-15 08:43:15


    为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效能,创新柔性执行方式,打破房产执行固有思维。通过允许被执行人自主售卖涉案房产、法院全程监管资金、多部门协同联办的模式,兼顾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司法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本案是一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爱辉区法院立案执行后,查明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已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按照常规执行手段,法院可直接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款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然而,这条路存在诸多弊端,司法拍卖周期长,且成交价往往低于市场价,导致被执行人资产大幅缩水,强制腾退易引发抵触情绪,激化矛盾。 

    此外,被执行人称其贷款即将逾期,已无力继续偿还房屋的公积金贷款,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亦可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会进一步加剧纠纷、扩大矛盾。

    面对这一僵局,执行法官并未“一拍了之”。经调查,被执行人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因生意周转困难暂时无力还款。其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自行寻找买家出售房屋,并承诺所得款项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余款用于履行本案债务。

    府院联动

    为兼顾各方利益,爱辉区法院迅速启动与公积金中心的联动机制,制定了一套“被执行人自售、公积金优先受偿、法院全程监管”的柔性执行方案。

    释法明理,促成和解。法官联合公积金工作人员约谈各方当事人,详细对比“自主售卖”与“司法拍卖”的利弊。在打消申请执行人对回款的顾虑、消除公积金中心对资金安全的担忧后,三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同意由被执行人自行卖房,这样既减少群众诉累,也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全程监管,资金无忧。为防止资金风险,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并全程监督议价、签约及收款环节。所有购房款必须统一汇入法院专用账户。明确分配方案:款项到账后,优先全额结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再用于偿还本案债务。

    多方联办,高效过户。房屋成交后,法院、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步联动,一次性办结房屋解封、贷款解押、过户变更等手续,大幅缩短办理周期,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次柔性执行方案落地见效,实现多方共赢: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额收回,保障了资金安全;申请执行人拿到了部分执行款,权益得以兑现;被执行人通过自主售卖避免了资产折价,减轻了债务压力,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善意文明执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在处理涉民生、涉房产抵押案件时,法院不应机械地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而应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手段。

    本案中,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创新采用“自主售卖+资金监管”模式,既避免了司法拍卖带来的资产贬值,又解决了公积金优先受偿的程序难题,实现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公积金中心三方权益的“最大公约数”。在此提醒,诚信为人、履约尽责是公民立身之本,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义务。面对债务危机,相关当事人应主动与法院、债权人沟通协商,积极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切勿消极逃避、抗拒执行,否则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刘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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