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通过判后答疑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历经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下,被告孙女士最终放下心结,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5年,赵大娘、吴大爷夫妇将房屋出售给钱某、孙女士夫妇,剩余房款未能一次性结清,双方协商转为借款限期偿还,由向某担任保证人。2022年,孙女士与钱某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女儿所有,双方未对该笔债务进行分割。因多次催要无果,赵大娘、吴大爷将钱某、向某、孙女士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三被告连带偿还欠款。
该案时间跨度长,交织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离婚财产处分与善意第三人债权保护等多重法律问题。孙女士因需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心存委屈,对判决结果存在抵触情绪。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若简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易激化矛盾,可能让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误解,遂启动判后答疑机制,站在法律和事实的角度,站在孙女士的角度与其进行耐心沟通。法理上,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定,阐明案涉借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属夫妻共同生活债务,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处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债权;事理上,分析拒不履行判决可能面临的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引导其认识到主动履行义务对维护个人信用的长远意义;情理上,既肯定孙女士将房屋约定给女儿的母爱初衷,又引导她换位思考,理解债权人十年未收回欠款的焦虑与困境。
“法官,我不是赖账,就是心里憋屈……您把道理都讲透了,我服判。”孙女士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主动表示愿配合拍卖房屋,并与女儿一同协助执行。
最终,案涉房屋依法顺利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债权人赵大娘、吴大爷的合法债权全额受偿;孙女士因主动配合执行,符合司法机关对履行义务的正向评价标准,避免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维护了个人信用记录。
案件启示
司法审判既要“定分”,更要“止争”。判后答疑则是打通实质解纷“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能让当事人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切实增强对裁判的理解与认同。本案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以人文关怀倾听诉求、释法析理,让孙女士感受到司法温度,唤醒诚信意识,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司法资源消耗,修复了社会关系。司法工作不仅是裁决是非,更是通过全过程、各环节细致工作,引导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通过司法的力量,唤醒诚信,化解隔阂,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