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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法新“枫”|调解寒地汽车测试合同纠纷 护航东北振兴特色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5-12-18 09:46:31


    近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测试服务合同纠纷,以高效司法服务化解企业履约矛盾,既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区域汽车产业合作链条稳定。

    2025年1月,B汽车产业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与A汽车测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约定B公司在2024-2025测试季,独家引进客户到A公司位于黑河的汽车试验场地开展冬测试验,A公司提供现场配套服务。协议明确:B公司按客户结算金额的80%支付服务费,无论客户是否回款,最晚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付清;超期付款需按每日3‰支付违约金,违约方还需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相关支出。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通过《2024-2025年度冬季试验费用确认单》核算确认:截至2025年3月11日共产生服务费用249万余元,按约定B公司应支付80%即199万余元。B公司已于2025年6月26日收到客户回款,依约应在2025年7月2日前向A公司付款,但经A公司多次催告仍未履行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A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将B公司诉至爱辉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是黑河本地寒地汽车测试产业的重要市场主体,纠纷处理结果直接影响企业自身经营,也关系到区域产业生态稳定,遂依法采用简易程序,并优先启动了商事调解。法官一方面向B公司释明逾期付款要承担的责任、诉讼成本及对企业信用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结合黑河本地企业经营实际,积极引导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B公司共计向A公司支付服务费140万元,分两期履行(2025年11月20日前支付100万元,2025年12月15日前支付剩余40万元);若B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期款项,所有未付款项加速到期,A公司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B公司以14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3‰支付自2025年7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既为企业节省了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合作关系,彰显了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下一步,爱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东北全面振兴战略部署,立足本地寒地汽车测试产业特色,不断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质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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