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邻里关系则是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如何让邻里间的“小矛盾”不升级为“大隐患”?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以一起邻里漏水纠纷的调解实践,给出了答案。
王某与张某同住爱辉区某小区同一单元,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近邻”。今年夏天,张某因外出时疏忽未关家中水龙头,积水渗漏至楼下王某家,造成墙面、地板等财物受损。协商中,双方因责任划分各执一词。王某认为张某对居家用水设施管理不当,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则坚称因公共排水设施不畅导致积水漫溢,物业应担责。多次协商无果,王某遂将张某诉至爱辉区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邻里纠纷虽小,却连着民心、系着治理。司法不能只做‘纠纷的终结者’,更要做‘和谐的守护者’”。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理念,没有简单“一判了之”。
为全面查清事实,法官带领书记员三次前往涉事小区,实地查看王某家中受损情况,走访物业公司及社区,详细了解相关信息,逐一厘清“漏水原因”“损失范围”等关键事实,明确漏水管道不属于公共设施,物业不承担责任,为后续调解打下扎实基础。
法院调解室内,法官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从“邻里守望”的传统美德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随后结合《民法典》中“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同时向物业公司阐明了其在维护公共设施中的职责。
经过两小时的耐心调解,张某最终认识到自身疏忽导致邻里受损,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王某支付赔偿款;王某对张某的过失表示谅解,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物业公司也当场承诺加强公共排水设施定期维护,建立“业主-物业-社区”三方联动的隐患预警机制。此案的调解既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时间与成本,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通过以案促治,推动社区、物业建立常态化预警排查机制,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