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纵深推进,跨境商业活动日趋频繁。近日,爱辉区法院依托网格化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港合同纠纷案,以“零跑腿、高效率”的云端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案情简介
原告孙某系黑河市爱辉区居民,被告陈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2022年6月,孙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陈某支付300万元投资款。后因认购项目暂时搁置,陈某同意全额返还投资款,并于2023年12月分两次返还200万元,剩余100万元投资款一直没有退还,孙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调解经过
爱辉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与双方协商,将案件委托至网格化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立案庭法官先就该案法律适用问题对调解员进行了指导,后由调解员与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被告长期定居香港,到庭应诉经济成本较高,且涉港案件送达程序耗时较长,不利于纠纷高效化解。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先与原告沟通,梳理诉求并提供调解方案,供其参考;再由原告与被告先行协商,提高沟通效率;同时协调双方代理人确定调解时间,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云上调解室”视频连线方式开展先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围绕投资款性质、还款能力等争议焦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涉港纠纷法律适用规则,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经多轮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剩余投资款分期偿还方案,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法院同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依法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确保“一纸协议”落地有声。监督视角
爱辉区政协副主席史玉成
先行调解机制作为新时代司法服务创新实践,在涉港纠纷化解中凸显三大优势:一是效率优势,通过“云上调解”打破地域限制,缩短涉港案件审理周期,实现“快审快结”;二是成本优势,节省当事人跨境差旅与时间成本,“低成本、高效率”减轻群众诉累;三是示范优势,爱辉区法院依托网格化调解中心,构建“线上沟通、法律释明、司法确认”全流程闭环,避免“调解协议空转”,形成可复制的“爱辉经验”。
随着区域战略实施力度的持续加大,期待法院持续优化法治供给,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