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
姐弟三人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矛盾
遗产归属问题成为影响家庭关系的导火索
爱辉区法院运用“龙法和”云法庭
成功在诉前化解了这起继承纠纷
实现了指尖上的“定分止争”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高某的母亲因病去世,其父亲也早在1975年离世。二老遗留下的遗产,成了姐弟三人难以协调的难题。近日,高某向爱辉区法院立案庭寻求帮助。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到姐弟之间虽有争议,但关系尚可,且妹妹高某某身在外地的情况后,向双方推荐了“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作为解决矛盾的新途径。
法院调解
在线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指导法官向各方明确了法律规定,指出在老人未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姐弟三人共同继承。随后,从亲情角度出发,耐心开导,强调亲情无价,引导他们以和为贵。经过法官和调解员从法理、事理、情理三个维度的释法说理,姐弟三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指导法官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姐弟三人依法分配了其父母留下的遗产。此次调解,有效发挥了“法院+网格”工作模式的作用,彰显了“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在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下一步,爱辉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依托“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全面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持续开展,为构建和谐爱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涉及遗产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