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河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6月12日至7月10日,黑河市委第七巡察组对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3年9月11日进行了反馈。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黑河市委第七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院党组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推进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区法院领导班子同志一致认为,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这次市委第七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把脉精准、切中要害,是区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明确提出,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把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区法院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负责各自分管科室和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郭辉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炳成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伟担任。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郭辉同志亲自修改把关整改方案,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字逐句进行分析、逐条逐项研究落实,制定了《黑河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黑河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原则、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分工以及整改要求,确定了需要整改的四大方面、11个问题、35条具体措施,每项整改任务及具体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进行调查研究的,制定整改时间表,按节点有序推进;对需要形成长效机制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有差距
1.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落实专人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工作,列出议事日程。9月至11月,中心组先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了学习讨论,每位成员都进行了中心发言,并提交了心得体会。二是建立了理论学习库,对最新讲话精神、会议精神及时增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目前已学习重点篇目7篇。三是制定了会议流程,规范了会议记录格式,将领导指示、会议议题内容、决策决议、问题解决时限或处理方式等纳入会议记录内容,加强会议要点提炼。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反馈问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组会议流程,在议题上进行了规范,由各部门提出,按照要求填写《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议题申请单》(附件)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一次。二是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记录、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党组审议的议题经充分沟通、酝酿成熟后,再上党组会。部门负责人汇报完毕后,党组成员倒叙发表审议意见,党组成员需阐明原因,不得仅以同意或反对作为审议意见。党组成员表态后,由党组书记总结审议结果。四是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线上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完成《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在处理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坚持集体讨论和决策。2023年12月形成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总结并报送至区委。五是审管办对审判质效指标进行定期的测算和预警,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党组进一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7月以来,召开质效分析会6次,制发质效通报5期,针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六是7月以来,院党组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的汇报3次,向市中院和区政府汇报三个专班工作各1次。专班围绕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审判质效提升策略等组织培训3次。党组指定有经验的干警作为导师,为院庭长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反馈问题:履行审判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及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审管办加强落实立案审查机制、常态化评查机制、类案检索机制、研学互助机制、裁判文书送达机制,全面落实阅核制度的监督管理。并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升干警的审判监督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审判委员会将审判质量的提升作为重要议题,定期评估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专业法官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发改、再审案件业务。加强对审判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对巡察反馈提及的发改、再审等35件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深入剖析案件发改的原因,院领导对相关法官分别进行了约谈,对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通过审管办下发通报。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快速开展财产查控工作,确保对涉案财产的及时有效控制;建立了执行案款发放局长负责制,优化案款发放流程,加强终本执行案件管理,明确终本结案标准,严禁随意结案避免程序空转。出台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就全院扎实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提供操作指南,优化判后答疑工作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了“清单+闭环”信访案件办理机制,明确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答复等节点的要求和时限,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加强了对员额法官的培训和监督,对办案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建立“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党组会定期逐案听取汇报,督办信访案件办理进度,研判分析化解思路,给予意见建议。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综合运用协商和解、公开听证、代表委员参与等方式方法,形成化解信访工作合力。二是针对信访问题,积极预判潜在舆情风险,提前制定并上报了“三同步”方案,确保在发现风险隐患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升级。积极进行释法答疑,引导当事人进入程序。三是明确党组书记抓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对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要求和部署,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爱辉区法院关于加强新媒体管理工作规定》《爱辉区法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爱辉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爱辉区法院“三同步”工作方案》等制度;制定新闻发布计划,提前准备发布内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和发布。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会议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策过程;鼓励党组成员在会议记录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提高会议记录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加强与公安、网信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网信部门报告舆情进展和处置结果16件次。四是持续推进审务督察监管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常态化开展日常审务督察,压实员额法官办案责任,严格落实告知义务,严格把关“四类”案件办理质量,防止引发风险隐患,以监督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进一步引导干警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
5.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将法院新时代廉洁文化融于“服务型”“廉洁型”“温暖型”“学习型”“文化型”职工之家建设之中,举办“天平大讲堂”5期,开展“讲好铁人故事,传承铁人精神”主题活动,开展“党员示范亮身份”文明实践活动6次,推动以案促改、学先优等活动取得更大成效。二是健全举报、控告“首接负责制”,由纪检督察室统一登记后,报院长批准后进行初查。根据初查情况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充分履行好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的职能作用,对于收集到的干警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持续跟踪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定期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印发谈心谈话工作簿,持续关注谈心谈话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和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抽查活动,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四是年初以来,举办了警示教育大会1次,并组织开展了参观教育基地、保密会议、公众开放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廉洁教育活动,对上级下发的通报决定和本院作出的处理决定,做到第一时间逐事通报、每人通报,对通报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提醒公示,确保通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反馈问题:抓能力作风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密遵循上级法院关于规范填报“三个规定”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实施问题排查、专项治理,确保“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得以落实。组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平台操作培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落细,让“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行动自觉。年初以来,共记录报告相关信息408条。二是严格执行《龙法之治》制度,健全完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请假审批流程,不定期开展在岗情况检查。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并进行通报处理,防范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五细”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公开通报、警示教育。已下发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通报两期。同时,注重发掘工作中落实“五细”要求、弘扬“工匠精神”的典型案例,及时推动互学互鉴、对照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由院党组逐项听取汇报,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责成综合办公室对纠正整改情况逐项进行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并吸取教训,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诉讼费退付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
完成情况:部分立行立改。
(三)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8.反馈问题: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通过收集数据、开展调研和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干部队伍的结构、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讨论,确定配备了1名专职党务干部,通过选举,第二支部选出支部书记1名,支委1名,第三支部选出支委2名,进一步明确支部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同时,将宣传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身上,确保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对机关党委的职能进行了梳理和明确,规范了机关党委会议日程,确保其能够全面履行职责。制定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了及时调整和优化,确保了计划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三是对支部委员的构成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优化,确保各个委员之间能够形成互补和协同作用,实现结构合理的目标。对支部委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确保每个委员都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工作重点,实现职责明确的目标。四是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支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基层党建工作,形成了共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合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次会议和课程都得到了认真准备和执行,提高了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和思想政治素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标对表,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逐一分解和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在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阶段,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案例和经验分享进行讲解和指导;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等途径,班子成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在组织生活会前,制定明确的议程和计划,明确会议的主题、内容和时间,确保会议的高效性和有序性。在组织生活会中,应鼓励党员之间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自己的不足和问题,促进个人和组织的共同成长。三是对会议的准备情况、召开过程、讨论内容和决议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收集参与人员对会议的评价和反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反馈问题: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预备党员转正不规范问题,相关党支部已对存在问题的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增补,同时对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开展了发展党员的专题培训,将各个阶段党员大会流程作为培训重点,确保支委对发展党员流程掌握到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将2018年至今的全部材料送往区委组织部协助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并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党务知识指导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综合能力、业务能力。二是在公示栏定期公示通报党费收缴情况,让每个党员了解整体情况和自己的缴纳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预备期间未交党费已经全部补缴完毕,对于管理党费干警进行培训,并于每个季度收缴党费前进行排查,确保此类问题不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巡察整改有差距
11.反馈问题:党组抓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有力,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成立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整改“回头看”工作得到全面组织和指导。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庭科室对照问题,主动认领,对标对表、细化工作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党组及相关责任科室都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对每一条意见、每一项建议都进行了认真地对照整改,做到立行立改、逐条逐项销号整改,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目前的成果仅是初步的,与市委第七巡察组、区委巡察办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力求以更加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中共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