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设身处地为我们民营企业着想,对此我们深表感激!”接到当事人的电话,我深受触动,让我对能动履职有了更深切地领悟。
这是一起跨越黑、湘两地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黑河某公司依约向被告湖南株洲某公司供货,然而,被告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却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逾期货款及利息。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其背后却关乎着企业家们能否安心经营、放心创业的大环境。在办理此类涉企案件时,我院始终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坚持诉源治理与一站式诉讼服务、执源治理紧密结合,特别开设“绿色通道”,并通过“全链条调解”方式,推动涉企调解工作前置处理。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及时进行释明引导。在向被告送达传票后,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该由被告住所地湖南法院审理。我们未简单地按程序进行裁决,而是选择与其进行深入沟通。在了解到双方有着多年的合作基础,且此次纠纷主要源于被告有一笔工程尾款未到账,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问题后,我们针对管辖权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释,并引导双方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协商选择管辖法院。最终,被告打消了疑虑,同意撤回管辖权异议,并接受在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进而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为企业减轻了诉累。
考虑到当事人一方远在湖南,为了更高效地解决双方矛盾,我们组织双方通过“云审”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在特邀调解员与速裁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免除被告逾期付款的利息,而被告则承诺将原本的分期付款改为一次性付清。随后,组织双方在线确认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同时根据双方意愿,由速裁团队对调解协议进行线上司法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
在调解工作完成后,我们并未止步于此,而是积极跟踪调解后的执行情况。在了解到被告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并希望尽快解除保全的账户以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们迅速对接执源治理工作站,启动了“执前督促+和解”程序,将被查封的被告账户中的款项直接转给原告,并解封了被告账户,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握手言和。
从案件受理到圆满解决,整个过程未产生任何诉讼费用,审理期限大幅缩短,降低了诉讼成本,不仅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回笼,更为双方企业未来的合作共赢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法官,每当看到原本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在我们的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我都深感欣慰。“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如我在诉”的意识,自觉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调解方法和技巧,深入挖掘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的工作潜力,全心全意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