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爱辉区法院自贸区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解锁“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组建自贸区法庭速执小组,进一步加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张某是黑河某公司雇佣的铲车司机。2023年1月2日晚8时许,正在工作的张某驾驶铲车将停在黑河某公司门口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坏。经鉴定部门认定,张某在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因索赔无果,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主将黑河某公司、张某以及张某的父亲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等相关损失。
法院认为,因张某系在工作中突发精神疾病致他人财产损坏,因此,黑河某公司作为张某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黑河某公司赔偿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主损失分别为22,678.00元、24,178.00元、45,855.00元。案件宣判时,主审法官还向黑河某公司送达了《督促自动履行提示书》,督促黑河某公司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因该公司系自贸区法庭辖区内企业,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辖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自贸区法庭在该案履行期限届满之际,立即启动执行预警机制。通过与本院执行局“执源治理工作站”提前沟通,迅速组建自贸区法庭速执小组,并联络各方当事人确定赔偿款给付方案。
在工作现场,承办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裁判结果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和答疑,消除了黑河某公司的疑虑和不解。黑河某公司最终表示对法院的判决完全认同,并承诺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自贸区法庭速执小组全体成员的努力下,黑河某公司当场完成了赔偿款的交付,使得这三起案件在执行程序启动前便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中,我们学习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了工作中的疏漏,虽然我们在这次案件中败诉了,但法院对我们的司法服务却是长久而有力的!”黑河某公司的负责人感慨地说道。
下一步,自贸区法庭将继续释放“法庭+执行”模式效能,提升法庭审执工作衔接效率和默契配合度。通过构建审执工作“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新型配合机制,力求达到1+1>2的工作效果,使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