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部署,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为抓手,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需要通过鉴定程序认定事实的案件,大力推行诉前司法鉴定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程序空转。近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这一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张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张某因事故导致左胫骨平台骨折,住院治疗26天。经交警部门认定,由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遂张某将王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爱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迅速启动“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程序。经诉前鉴定,张某所受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张某根据鉴定意见重新确定诉求金额后,经调解法官多次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两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合计26万余元。
法官心语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作为基层法官,我们要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法院+”诉源治理新模式,缩短矛盾纠纷诉讼程序时长,降低了群众诉讼时间成本,改善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体验,以能动履职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平安爱辉、和谐爱辉、幸福爱辉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冉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