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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 | 爱法新“枫”之守护你的“权”世界

发布时间:2024-03-15 10:09:30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开展了“3·15”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
    聚焦农资,护航春耕稳生产
    春分将至,大地回暖,在春耕备耕的重要阶段,爱辉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联合爱辉区检察院、爱辉区农业农村局、爱辉区公安局,共同前往农资商店进行法律宣传。
    活动中,工作人员用最“接地气”的语言向商户以及前来购买农资产品的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同时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6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确保春耕生产有序进行。
    聚焦维权,诉源治理显成效
    “感谢法官特意到我家门口给我们化解纠纷,听了你们的讲解,我作为消费者心里更有底气了。”
    刘某因在某商店购买农药给自家菜地施肥后,园子里的菜苗出现枯萎、死亡情况。因多次与某商店协商无果,刘某通过“一村一法官”联络簿,联络到包村法官。
    自贸区法庭的法官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了解了案件情况,并耐心细致地与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在刘某家里,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某商店当场支付赔偿款1,2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聚焦日常,家长里短润民心
    “我年前在网上买了一套衣服,邮寄到家发现质量太差了,跟图片宣传严重不符,但是因为过年快递不通就耽误了,现在我还能退货吗”“我也是,有些时候买的东西也没几个钱,觉得退货麻烦,很多时候就不退了。”
    “大姐,现在网络购物这么发达,遇到问题需要维权一定不要怕麻烦。遇到与图片描述不符的商品要先与商家沟通解决办法,解决不了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法院寻求帮助。”自贸区法庭法官们利用工作之余,走出法庭,走进村屯,与群众聊家常。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与群众“唠嗑”,把法律法规唠进生活,在家长里短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共同创造和维护和谐法治环境。

    下一步,自贸区法庭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作用,开展多元普法活动,让群众放心消费、合法维权,构建守法诚信的消费环境,保障社会公众健康消费的司法需求,促进自贸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冉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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