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机制,成功调解了两起涉及土地权益的纠纷案件,使矛盾纠纷在“成讼”之前得到有效化解。
王某、李某与刘某均为幸福乡高地营子村的村民。2023年春季,因刘某耕种了王某和李某的土地,王某和李某要求刘某归还土地并赔偿损失,但刘某态度强硬,拒不归还,矛盾有激化之势。无奈之下,二人诉至法院。
土地是农民的命脉,妥善处理土地纠纷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爱辉区法院自贸区法庭了解案情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与幸福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纠纷诉前调解。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和协商,刘某最终同意赔偿王某和李某损失共计4800元,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两起土地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爱辉区法院紧密围绕“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的优势作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创新与实践,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今后,爱辉区法院将不断完善“四所一庭一中心”联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冉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