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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装修逾期四百天 法官调解平纷争

  发布时间:2023-10-10 09:07:10


超出约定的竣工日期446天仍未完工

业主多次催促

装修公司给出种种逾期理由

让业主苦恼不已

无奈起诉索要逾期违约金22746元

近日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受理了这起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速裁庭法官通过 “背靠背”调解

换位思考寻找平衡点

做通双方思想工作

最终促成调解

案件详情

2022年5月16日,张某为筹备结婚装修新房,与某建筑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建筑公司为张某位于某小区房屋设计定制室内衣柜、橱柜、门,吊顶等,包工包料装修总价格为25500元,工期自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7月19日,并约定因某建筑公司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1日支付合同造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了工程款。然而,装修公司并未按期完成工程,这一等就是446天。在此期间,张某多次催促,但工程进度却并未因此加快。更令张某失望的是,房间的门和橱柜的柜门仍未安装。张某无奈之下向爱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该案事实清楚,判决写起来很容易,但一纸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认真分析了建筑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了新房装修未完工的实际,采取调解优先的原则,从双方共赢的角度找到调解的切入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调解过程中,因为装修时间拖延过长,张某最初对调解持反对态度,在法官不厌其烦地劝解后,张某的情绪得以缓和,并愿意坐下来与建筑公司进行协商,某建筑公司也对张某表达了歉意,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某建筑公司承诺一个月之内完成剩余工作量并支付张某8000元违约金。这场纠纷就此化解。

法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工程期限,各方应依约履行。装饰公司未能如期完成工程,构成违约。法官在此特别提示,装修公司承接业务时需客观评估自身承载能力,不盲目接洽;在签订合同时,全面评估施工可能发生的情况,合理确定施工期限;施工中,要做好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若出现逾期施工的情况,装修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业主来说,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对工期、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此案的成功调解,既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装修公司更重视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行业行为,同时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诚信守法的重要性,促进装修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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