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
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利益
事关民生福祉
为有效解决该类案件
帮助劳动者讨回薪资
爱辉区法院都有哪些举措呢?
一起来看↓↓↓
简要案情
赵某于2021年5月入职某公司,并从事店员、店长等工作。双方约定了每月工资包含底薪、满勤奖、绩效工资、加班费等项目,以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进行发放。2023年3月起,某公司开始拖欠赵某的工资。尽管赵某多次与某公司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于是,赵某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2023年3月至6月拖欠工资共计11,860.00元。市仲裁作出仲裁裁决,裁定某公司应向赵某支付拖欠的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共计4,208.00元。仲裁裁决作出后,赵某不服,诉至本院,要求某公司支付赵某工资11,860.00元。
处理结果
由于双方对工资数额的认定存在较大差距,根据赵某提交的证据及仲裁过程中赵某自述的情况,仅能证实某公司拖欠赵某2023年5-6月份的基本工资,无法证实赵某主张的绩效等工资数额。为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尽快解决争议,主审法官采取了“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以便让双方当事人更加专注地倾听对方的观点和需求,营造一个更加清晰、务实的调解环境。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某公司同意向赵某支付6,000.00元拖欠工资,纠纷以调解方式解决。
法官说法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时,应与用人单位详细约定工资内容、加班时间等事项,并将约定写入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保存证据,如与用人单位协商的聊天记录、工资明细表、转账凭证等,来有力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能动司法的作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显得尤为重要。在本案中,法院注重能动司法,根据案件情况适时采用调解方式,积极组织调解工作,并且运用“背对背”调解等方式进行合理的疏导,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趋于一致,最终实现调解结案,真正解决了纠纷矛盾,让他们能够“安薪”更加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