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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辉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走深诉源治理 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7-13 19:12:28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能够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年初以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找准法庭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案例一、村部吹哨、法庭报到,推动乡村法治建设

    孙某等三人分别为某村原村长、会计和防火员,2005年至2008年期间,某村委会因缺乏足够的预算,未及时兑现三人工资。2023年6月,某村委会为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主动联系爱辉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寻求帮助。

    自贸区法庭接到村委会电话后,随即开展走访调查,在了解该村委会遗留问题及实际情况等事宜后,进一步理清纠纷化解思路,联合乡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及村民委员会代表开展诉前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这起困扰双方18年的难心事得到了圆满解决。法庭主动作为,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案例二、快立快审、定分止争,助力乡村旅游发展

    2023年春,“最美G331旅游线”修到黑河需要征占黑龙江边一块土地约15亩,由于征地补偿费归属存在争议,土地所有权人某村委会将使用权人某单位与受让人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某单位与刘某间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刘某立即返还村委会用地。刘某表示支持国家的建设项目,积极配合地上物的评估等工作,请求法院保护其20多年在案涉土地投资的费用。

    自贸区法庭了解基本案情后,迅速启动快立快审绿色通道,并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庭审,查明事情经过,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讲明土地属村集体且不能买卖,即使合同无效地上物亦应合理补偿,双方亦表示理解,但就合同效力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法院依法及时作出判决,确认某单位与刘某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刘某限期返还原告案涉土地。判决下发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并及时签订协议,矛盾就此得到化解,法庭发挥能动性,及时妥善处理纠纷,用司法力量保障了“最美G331旅游线”顺利建设和尽快通行。

    上述案件仅是爱辉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爱辉区法院将持续深化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加大与乡镇对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有温度有力量的人民司法,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为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贡献“爱法力量”。

责任编辑:刘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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