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爱辉区法院集中力量强制执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基本案情
因黑河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毛某未能归还苑某、马某借款,苑某、马某起诉至爱辉区法院,经爱辉区法院调解,毛某应归还苑某借款本金102万元及相应利息,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毛某应归还马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毛某未能偿还上述款项,苑某、马某向爱辉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毛某所有的黑河市学府家园住宅小区某房屋进行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苑某、马某同意接受该房屋。但案外人张某以租赁房屋为由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经爱辉区法院多次对张某进行明理释法工作,张某仍拒绝腾倒房屋并拒绝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后爱辉区法院在该房屋处张贴腾退公告,要求案外人张某于2023年5月26日腾出房屋,公告期满后涉案房屋仍未被腾退,爱辉区法院遂于2023年7月5日集中力量,对张某非法占有、使用的黑河市学府家园住宅小区某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为确保强制执行顺利进行,爱辉区法院对此次强制执行行动精心部署,成立了以主管院长为总指挥、执行局长为现场指挥的执行专班,该专班下设四个工作组,针对现场执行实施、物品清点运送、安保处突、全程摄像制定了周密方案,并邀请辖区派出所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在执行现场,爱辉区法院参与执行人员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工作,安保处突组迅速在该房屋外围形成警戒,执行实施组、物品清点组队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由摄制组对从清点到转运及执行现场进行全方位同步录音录像,12名干警历时4个多小时的工作,清点物品上百种,动用三辆汽车、叉车及工人10余名转运至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保管地点,完成了此次强制腾退执行工作。
此次执行行动,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下一步,爱辉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好社会公平和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