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民营经济振兴发展 爱辉区法院《十条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黑河市进一步帮助接触性服务业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助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助推爱辉区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以下“十条举措”:
1.设立民营企业诉讼绿色通道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立案服务绿色通道,深化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扩大涉企案件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实现案件45日内审结;对于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但因送达、调查取证等程序性事项耗时较长的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制,力争此类案件年度结案率达95%以上。
2.打造最快解纷渠道
全面深化诉讼服务改革,积极参与和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实现与全国法院跨域立案全面贯通,有效破解异地诉讼效率难题。全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夯实驻院调解、律师调解、网格调解、行业调解四大诉前解纷阵地,实现纠纷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
3.实行诉讼费、涉案款项收缴电子化
持续推进诉讼费、涉案款项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按照统一、高效原则,明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资金收缴清分流程等,实现诉讼费电子支付、扫码支付等功能,全面提升诉讼当事人缴费服务质效。
4.实现多部门联动对接
以多元化解中心为平台,推动中小微企业纠纷诉源治理。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有机衔接。加强与卫生、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法律服务,做好普法宣传和风险预警。
5.依法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坚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原则,正确认定合同效力,依法制裁违约背信行为。保护合法合规融资,支持中小企业正常融资发展,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保护合法金融债权,维护金融安全,降低信贷风险,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心。妥善处理涉及中小企业主体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正确认定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拓宽中小企业组织融资渠道。
6.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
复工复产民营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金融借款等融资借贷类合同迟延履行的,参照《黑河市进一步帮助接触性服务业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政策措施》等规定,积极引导复工复产企业与金融机构等协商调处,并结合政府相应支持性政策依照公平原则合理认定违约责任。
7.精细化实施财产保全
一般以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为限,优先采取线上查控措施。原则上不冻结被保全人特别是担保人的基本账户,若因线上查控无法辨别导致基本账户被冻结的,被保全人可申请复议、置换,并附相关账户开户等材料。
8.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用工进行指导
聚焦中小微民营企业疫情期间面临的用工法律困境和法律风险,开展线上授课,发布用工指引和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使企业了解用工风险,做到规范用工。
9.有针对性地作出风险提示
核实盖章行为人的代表权限或代理权限、加强内部印章管理;坚持合同相对性,避免随意向其他主体主张权利;合同履行过程注意及时履行验收义务、妥善保管书面资料;正确行使合同解除权,通过积极协商和变更,尽可能继续履行;提高企业资金风险意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强化控股股东责任,避免滥用股东支配地位,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配合法院审理工作,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
10.延伸服务效能,提供法律指引
适度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在纠纷化解方面,针对民营企业所面临的涉诉矛盾和问题,引导企业提出更加准确的诉讼请求,合理设计诉讼方案,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防止案结事不了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