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法院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 “法治诚信”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多元化解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重要抓手,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重振疫后经济、打造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严格对涉企案件进行逐一研判。因案施策,化被动为主动,严格执行涉企个案经济影响评估和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对涉企行政案件实行一案双评。一是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努力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依法妥善处理中小微企业的涉及市场管理、工商登记等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诚信履职;二是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影响营商环境,以及影响营商环境的程度、表现形式、后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的防范和处理。通过严谨评估、细致审理,该院办理的涉企行政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一是与辖区内行政机关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依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普法宣讲、法院开放日等,开展示范庭审旁听、法官送法进机关、府院联合座谈会等活动,就执法、司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沟通、共同研判,提高执法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涉企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机关服务企业水平,营造尊商重企的法治环境;二是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保护力度。建立 “送法进企业”工作机制,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就企业关心的“工伤及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帮助企业分析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三是加强引导行政机关正、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制度,并定期向上级法院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发声、出庭化解矛盾等情况,建立应诉情况汇报、反馈等工作流程,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100%;另一方面与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互通联系机制,共同敦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示范引领作用,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特别是涉企案件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措施。
三、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主动走访调研行政机关,针对涉群体纠纷、集团诉讼及社会舆情聚集的重大敏感行政案件,实现信息共享,并延伸司法职能,与行政机关共同分析、预判风险,尽早尽好化解矛盾。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涉及天然气管道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征收、违法建设拆除等行政诉讼案件,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行政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难点热点问题,如征地拆迁、环保专项行动、出租车行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开展交流和研讨,统一行政执法、复议、司法标准,形成化解纠纷合力。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行政执法及应诉活动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函,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谋求构建府院优势互补,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格局,并依托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手段,强化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等多元纠纷化解渠道的有机衔接。
今后,爱辉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将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彻始终,继续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司法审查监督职责,强化对社会、经济等重点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