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法庭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探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今年制定了创建“无讼村(屯)”示范点工作方案,首批设立4个“无讼”示范村,转变工作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无讼”先行。
不断更新法治理念,将“无讼”解纷理念与乡村治理相结合,主动融入乡镇综治中心,结合当地村规民约,因地制宜制定“无讼村(屯)”创建方案,以“无讼”示范村为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形成辐射,力争实现“无讼”示范村在辖区全覆盖。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观点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村部开展“下乡普法”系列活动,围绕农村普遍关注的“三养”、土地承包、损害赔偿、征地拆迁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村民法律素养,引导村民树立法治思维,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力争做到“释法一案,教育一片”,让“无讼”理念深入人心。
建立健全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配套制度,推动“多元调解”工作向前延伸,对诉前经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前解纷合力。将无讼理念与基层治理工作相结合,同时从村里选出德高望重的人员担任示范村驻村调解员,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对驻村调解员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突出驻村调解员作用发挥。
发挥好诉前调解“分流器”作用,守住案件成讼防线。通过与示范村例会制度,共同排查矛盾纠纷苗头,提出对策,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矛盾隐患,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有针对性地从法律角度给予评判、以特色服务助力矛盾隐患诉源化解。
畅通民意掌握诉求,充分发挥法庭地处基层的优势,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树立亲民为民意识,在走访探查、巡回审案时以贴近群众便民司法、面向基层维稳司法、服务基层延伸司法、立足基层规范司法为要旨,开展群众工作,及时了解民意,做到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无讼村(屯)”活动创建以来,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减少诉讼增量,取得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无讼”治理模式阶段性实效。下一步,爱辉区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能动作用,分析研究更多,更快、更有效的基层治理对策、建议和做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