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提升文明司法水平,提高法院干警职业素养,树立法院干警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6月13日,爱辉区法院开展了“规范文明用语 提升司法水平”专项活动,通过集中领学、座谈交流、问答测试等形式,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文明司法、规范司法观念。
语言是沟通交流、思想传播的基本载体,规范文明用语,能够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塑造法院良好司法礼仪,树立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爱辉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提炼并印发了《爱辉区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明确了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法院干警如何规范使用法律用语,如何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群众语言,做到“明之以法、言之以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避免因用语不当导致沟通不畅,产生隔阂、激化矛盾。法院还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贴了文明用语宣传海报,时刻提醒干警“规范文明用语、树立文明形象”。
“良言一句三冬暖,法官更要弘扬人文精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工作规范、文明和公正”,“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用语”,“彻底扭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经过分享交流,与会干警一致认为:自觉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是法院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将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工作的规范化,提升干警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