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爱辉区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便民、惠民,赢得了诉讼群众的赞誉。让我们看看近期发生在爱辉区人民法院的两件生动事例。
高效委托送达
助力兄弟法院
“感谢你们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我们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邮寄来一封感谢信,对法院工作人员细致规范、认真负责的工作状态和风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向爱辉区人民法院表示感谢。
5月6日爱辉区法院收到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八达岭人民法庭关于原告郭某某、王某某、与被告刘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委托送达函,因被告户籍地为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接到委托送达函后,爱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通过送达平台、社区走访、网格员调查、公安局调查当事人刘某户籍信息等多种方式查询,于5月9日上午找到被告刘某本人,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八达岭人民法庭委托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同时告知了被告的诉讼权利、义务及消极应诉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积极应诉。并将送达结果和被告签署的地址确认书迅速反馈给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八达岭人民法庭承办人,在不负嘱托、无私协助兄弟法院的同时,也温暖着案件背后的当事人。
四年欠款一朝结
当庭履行心事了
四年前,方某向王某借款24,000.00元,约定月利率1.5%,由方某的好友万某担保。因方某做生意赔了很多钱,一时无法偿还错款,便更换了手机号码,从此不再与任何人联系。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请要求方某和万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39,600.00元。爱辉区法院承办法官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耐心地释法析理,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万某主动拿出30,000.00元法庭履行还款义务,王某自愿放弃了部分利息,该案即时清结。
“感谢人民法院,没想到让这起困扰我四年的纠纷,到法院两小时就解决了!”王某对承办法官感情到位、责任到心的高效办案给予由衷的称赞。
这些事例是爱辉区法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下司法为民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爱辉区法院主动融入“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将诉讼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延伸至迫切需要的地方,“释”民疑、“解”民忧、“暖”民心,全面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每一个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新举措助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