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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爱辉区法院多种形式进行“打击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宣传

  发布时间:2022-05-19 09:16:54




    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构建诚信诉讼的司法环境,近日,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爱辉区法院积极组织、集中开展了打击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宣传周”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走上街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案例讲解等方式,向群众介绍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及如何预防虚假诉讼等内容,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虚假诉讼线索,同时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年初以来,爱辉区法院党组将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犯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为扩大宣传效果,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防范虚假诉讼的积极性,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放置了打击虚假诉讼宣传手册,由工作人员进行讲解,还利用户外LED显示屏,实时滚动播放防范、惩治虚假诉讼犯罪行动指南,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并正确对待和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倡导诚信、合法诉讼。

    今后,爱辉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为推进平安爱辉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刘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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