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爱辉区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13 11:20:40



    在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5月13日上午,爱辉区法院联合爱辉区检察院、爱辉区妇联、爱辉区关工委等多家单位在中央街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了解、掌握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活动中,爱辉区法院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法官向群众解答各类关于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20余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责任编辑:刘天舒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