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爱辉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任命郭辉同志为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由郭辉同志代理院长职务。
郭辉同志在任职发言中表示,深知组织信任和人民期待的责任之重,定将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二是树牢大局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四是坚持党建统领,建设过硬队伍;五是严格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爱辉区人大常委会经过表决,全票通过了郭辉同志的任职议案。在与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郭辉与其他任职同志一起,面向国徽、手抚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