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发布会,重点通报2021年度爱辉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及相关工作情况。爱辉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孟庆祯和少年法庭负责人徐增新参加发布会。
2021年,在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爱辉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双向、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21年,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判处人犯12人,其中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件。2021年7月27日,刑事审判庭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爱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本案9名被告人均系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大部分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与各被告人关于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争议较大,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爱辉区法院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妇联及学校代表召开座谈会,关于各被告人的刑罚执行方式的适用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依法作出判决。
尽职尽责,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化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9月,爱辉区法院在现有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成立少年法庭,指定专门法官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持续做好司法延伸,积极关心下一代传递法治声音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延伸审判职能,爱辉区法院将“法治进校园”与“法院开放日”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3月24日,我院组织员额法官走进黑河市实验小学(西校区),为学生上一堂生动的普法课,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向未成年人传递法治声音;3月31日,黑河市第六小学三年级的21名学生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信仰。截至目前,爱辉区法院已累计组织学生参加开放日活动19期,参与学生726人。
下一步,爱辉区法院将根据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特点,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继续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
一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利。
二是坚持定期组织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模拟法庭,不断培育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三是调研家事矛盾纠纷,开展民法典宣讲,加大多元解纷工作力度,发挥社会调解功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