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 |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15:03:35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何德平、黑河市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黑河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详见附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向利害关系人送达评估报告,公告期为15日。
承办法庭:黑河中院执行局
联系人:孙士伟
电话:04568294022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爱辉区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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