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执行款已收到。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眉目了,真心感谢您”。申请执行人杨某领取了数万元的执行款后向爱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并坚持送来一面锦旗。
申请人执行人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某配货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追加该配货站的经营者为被执行人。
为了保障申请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查询措施,经调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后,发现被执行人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民事判决确认赔偿款达二十余万元,面对申请人遭受人身损害后未能得到任何赔偿款的情况下,法院几次约谈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表示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医疗费,并得到申请人的谅解,双方达成长期履行的和解意向,目前该案正在顺利执行中。
近年来,爱辉区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开展被执行人约谈行动,进一步畅通当事人沟通渠道,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扎实有效推进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