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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村屯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6-01 16:35:40





法官们为参会代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5月31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爱辉区人民法院组成法律宣讲队,走进包保村屯瑷珲镇外三道沟村,联合开展“送法进村屯、为群众办实事”普法讲座活动。16个村屯的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活动。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彭碧旭以《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 建设富裕法治美丽乡村》为题,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以理论结合实际案例的形式为大家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法律条文。一个多小时的宣讲,大家听得意犹未尽,村干部们表示,这样的讲座贴近百姓,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收获颇丰。 

此次活动,黑河市区两级法院法官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零距离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村屯、送到农民身边,为乡村提供“看得见、听得懂、用得着”的法律服务,得到了村干部和村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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