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 违反“三个规定”,不如实记录报告相关重大事项的;
• 违规插手、过问、干预案件的;
• 违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
2.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定
• 违反立案相关制度规定,有案不立的;
• 违反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压案不查的;
• 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裁量权,有罪不究的;
• 利用审判执行权谋取私利的;
3.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
•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
•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导致罪犯托管、漏管的;
4.
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 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
• 离任干警违规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
• 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干警职权或职务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
5.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 违反回避制度及离职从业限制规定,违规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 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充当司法掮客的;
6.司法鉴定、评估、拍卖不规范
• 违规开展评估、拍卖、鉴定工作的;
• 违规采信评估鉴定结论的;
• 干警及其近亲属违规在本院管辖区域内从事司法鉴定、评估等有偿法律服务的;
7.卷宗装订、归档不规范
• 卷宗档案装订形式不规范、顺序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全、归档不及时,不按规定制作电子卷宗的。
监督电话:0456—8296261
来信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魁星路
邮编:164300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监察室收)
监督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