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关于黑河金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招募公告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黑河金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情况
黑河金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公司”)于2004年5月14日设立,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51.3万元。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受理涉及金禾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执行标的约1900万元。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金禾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标的约4500万元。2012年8月29日,金禾公司与黑河铁路公司签订协议,由铁路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等,由金禾公司在铁路公司五号线出资建造货场,货场、站台及仓库由金禾公司使用10年(2012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2013年6月17日,金禾公司与黑河铁路公司签订协议,金禾公司在铁路公司黄金子站投资建设货场、仓库、烘干塔等,金禾公司使用15年(201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及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两处货场及货场内设施予以查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行中经过查控,金禾公司银行账户没有存款,公司车辆已被依法拍卖偿还债务。
二、报名条件
申报机构应为编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申报机构及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情况。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报名并提交申报书(采取邮寄方式的一式三份,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的需扫描原件)、申报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规模、破产团队建设以及参与竞争的优势)、资质证明文件、获选后的工作团队及思路、初步报价、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申报机构需同时申报案件管理人,否则为无效申报。
四、报名及提交申报资料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4月2日。
五、选任管理人方式
本院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专业水准、经验业绩、工作计划、初步报价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选定管理人。
六、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为加强疫情防控,报名及提交申报资料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
电子邮箱:ahqfyms@163.com
邮寄地址:黑河市魁星路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蓝晓娜 杨洋
联系电话:0456-7210003 0456-8268299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