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法院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当事人无法到法院选择鉴定机构,为了提升办案时效,2月27日13时,首次采用微信方式及远程会鉴听证系统对一起申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案件完成选择机构、对外委托程序。
这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系统首例利用网络通讯手段办理的司法技术案件,也是利用微信平台同时启用远程会鉴听证系统的成功案例。
这是一起由张某对其母亲田某申请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案件,如果是普通的民事案件,在网络上联系当事人,通过网络摇号就可选定鉴定机构。但由于这起案件的特殊性,依法不能使用网络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因此要在网络上联系当事人,还需再找三位社会人员做笔录,且这三位社会人员的笔录全部都需要在网络上进行。在承办法官吴磊与技术室主任刘正平共同主持下,组织当事人在微信平台进行视频通话。首先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后根据法律规定,经当事人同意,给申请人的三位同事在网络上做了笔录,选择具备远程会鉴听证能力的鉴定机构,并借助远程会鉴听证系统对接鉴定机构,向鉴定机构说明案情,同时传送委托材料,一系列程序共历时90分钟。不仅解决了当事人无法到现场选择机构的问题,又解决了如何移送检材原件及相关卷宗资料的实际困难。
爱辉区法院民事团队法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利用网络通讯技术,顺利完成选择机构和对外委托工作,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提供了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