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黑河市爱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任命的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27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19年10月22日自动免除,名单如下:
刘孝军、姜秋英、尤广鹏、王庆慧、阚宝民、徐芳薇、郑和、于东虹、李兵、潘游、戈歆韫、李霞、于祺、庞兴华、高迎芬、李洪娟、宋栓堂、刘晓萍、刘艳、宋润平、刘明玉、于秀芬、王秀兰、庞华、李海、吴长福、梁艳秋。
特此公告
爱辉区人民法院 爱辉区司法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