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第五届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哈尔滨举行。会议共表彰了4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与21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法官蓝晓娜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并受到了张庆伟书记、王文涛省长的亲切会见。
下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省法院接见了评选中受到表彰的我省法院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号召全省法院向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学习。
受到表彰后,蓝晓娜说:“我的成长和进步,来源于党和人民的培养,领导的关怀、同事们的帮助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今后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高度的责任心和百倍的工作热情回报党、回报人民。”
凭着对审判事业无比的热爱,蓝晓娜审理和参与审理了各类民事、商事案件2400多件,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700多件,年均结案130多件,调解、撤诉率在85%以上,执结执行案件2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被评为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黑龙江省十大廉洁法官、黑龙江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法官、龙江最美法官、首届感动黑河十大女性人物、北部战区五省(区)涉军维权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