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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11-11 16:14:15


    日前,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该院自1994年首次晋升“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形成了文明创建与法院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建立了责任落实机制,将创建项目逐一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了工作保障机制,将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全院绩效考核范围,严格奖惩兑现;完善了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工作简报、专题信息、宣传板报、横幅标语等方式,反映该院文明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定期向各有关单位通报法院工作动态,及时向全院干警传达相关文件要求。

    二是提高整体素质,打造文明健康团队。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思路和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以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培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四项教育”活动,强化“四种意识”,即宗旨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干警司法能力明显提高。

    三是营造优质环境,树立文明行业新风。先后投入400余万元装修办公楼和审判法庭,新建和改建会议室2个、中小型审判庭7个,法院使用面积达到5300平方米,形成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区、执行区“四区分立”的办公格局。并投资20余万元对信息网、局域网进行了专网升级,建成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目前,法院干警每人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四人一辆公务用车。利用各类节日和纪念日,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升了队伍凝聚力和职业尊荣感,展示了人民法院蓬勃向上的精神文明风貌。

    四是争创一流业绩,确保创建活动实效。该院把创建活动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法院特色亮点。先后获得了“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等百余项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爱辉区法院 郭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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