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2018年春节前发放第一批涉交通事故司法救助资金后,又开展了第二批专项执行救助款的发放,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项司法救助要求,为9起家庭困难的涉交通事故赔偿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98.5万元。
专项救助活动在被救助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9名申请执行人均因交通事故致伤残,事故全部导致受害人死亡或一级伤残。其中家庭困难程度最严重的是申请执行人刘雁与被执行人赵万里一案,此次救助15万元。2015年7月12日9时,被执行人赵成里驾驶轿车与申请人刘雁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执行人刘雁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由于被执行人赵万里系河南户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便下落不明,经过财产查控和公安协查,一直没有查控到财产,也没有找到被执行人。除保险金以外,没有得到被执行人的赔偿。因申请人无生活自理能力,每天得需要护理生活的费用,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之中,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予以救助15万元。收到救助款后,申请执行人的家人非常激动,感谢党、感谢法院的帮助。
近两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辆已成为很多家庭的必需品,同时也带来了交通风险,交通事故逐年大幅上升,交通事故的特点具有突发性,一般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差,往往是一次事故,给两个家庭造成严重创伤。爱辉区法院历年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但仍有部分申请人得不到全额赔偿,为帮助申请人走出困境,对经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得到赔偿的案件,积极申请司法救助,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