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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90分钟审结10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7-05-04 10:57:46



    5月3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庞某、于某、肖某等10人盗窃、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危险驾驶等10起轻微刑事案件采用速裁程序审理。审理10起轻微刑事案件用时共计约90分钟,平均9分钟审理1起,全部当庭宣判。

    上午9点,庭审开始,法官依次核实了10名被告人的身份,当庭询问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征得10名被告人的同意后简化审判程序。90多分钟时间,10起案件审理结束,并当庭宣判。

    法院在10日内完成对10起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近期法院推行的刑事审判工作新模式。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适用速裁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不但有效发挥了庭审功能作用,而且对诉讼进行繁简分流,合理分配了司法资源。通过“简案快审”,将更多的司法资源用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推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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